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外国语课程免听不免考实施办法-黑龙江大学研究…(北京外国语专业)

|==黑龙江大学非外国语专业全日制统考研究生

外国语课程免听不免考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让我校非外国语专业的外语水平已达到研究生外国语水平要求的研究生能有更多时间用于专业课学习,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 欲申请免听不免考的研究生(语种为英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英语专业毕业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以上者(有效期三年);

2. 拥有英语类专业技术职称(含讲师、副教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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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3.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568分(折合百分制的80分)者(有效期两年);

4. 全日制统考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者;

5. 通过其他具有公信力的国家英语考试,且与上述条件的水平相当者。

二、 申请免听不免考的非英语语种的研究生必须拥有与英语语种同等或相当效力的水平证明文件。

三、 申请免听不免考资格的研究生必须按如下程序申请:

1. 研究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提出书面申请;

2. 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研究生学院审核批准。

四、 其他

1. 获研究生学院批准的研究生,可以以免听不免考的方式完成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

2. 此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

2009年10月13日

研究生公共外语免听不免考申请表2009.1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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